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夫妇可以选择订立关于婚后与婚前财产所有权的约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文所述,在婚姻关系得以持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权益以及彼此婚前的个人财产,夫妇有权做出约定将其归属于个人、共有人或者是部分归属于个人、部分归属于共有人。
这种形式的约定首要和必要的要求就是要以书面的方式来确定。
只要该协议内容没有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那么它就会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