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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及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什么

1、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必须具有恶意,即包含故意利用信用证进行欺诈活动,从而获取不正当财富的意图。
是否存在这种欺诈财物的意图,乃是区分本罪行与一般的因疏忽或其他原因而错误地运用信用证的违法行为的关键区别所在。
2、行为人在实际行动中必须已经实施了利用信用证进行欺诈的行为。
补充说明:
这其中包括(一)使用伪造、篡改的信用证或者其所附带的单据、文件;
(二)使用已过期失效的信用证;
(三)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信用证;
以及(四)采用其他方式进行信用证欺诈活动等情况。
3、本罪行所侵犯的客体主要为国际金融秩序及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涵盖了单位。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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