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之犯罪构成立即的具体前提可归纳为如下几项关键要素:
首先,行为人必须怀揣着明确且迫切的勒索钱财之动机进行违法活动;
其次,必须有实际行动去实施了捆绑或强制拘禁他人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再者,相关的他人已确确实实地遭受了被强行拘禁和剥夺人身自由的现实伤害。
若行为人被判定犯下绑架罪既遂,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其中最严重的刑罚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而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罪犯,也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