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企业印章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本罪的直接客体是针对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履行公务活动过程中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其次,本罪亦构成了对整个社会公共秩序的严重侵犯。
再次,犯罪嫌疑人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犯罪嫌疑人在具体行为上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
而在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