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的法律问题上,倘若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那么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下所述:
首先,若夫妻双方达成共识且自愿选择离婚,并签署了相应的
离婚协议,其后便可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待该项程序顺利完成之后,原有的婚姻关系即告终结。
其次,若夫妻双方未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在此情况下,若经法院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共同生活状态,那么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
离婚登记,或者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
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