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即是由三名或以上人员组成的,为了实施特定的
犯罪行为,在事前经过相互串通谋划后组建的相对稳定的
犯罪组织。
在这个组织中,组织和领导该团伙从事非法活动的成员,或者在
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推动作用的成员,被称为
主犯。
对于那些组织并领导这类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应当根据他们参与的团伙所犯下的所有罪行来
定罪量刑。
《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
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
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