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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需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同时,抚养费需覆盖生活所需的基本开支、教育培训及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必要支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对于由其中一方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有义务承担其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一部分乃至全部。
具体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期限可由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此外,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情况下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金额的合理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新修订: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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