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规范标准如下:
1.各部件含水率需控制在12%以内(胶合板材料的含水率务必控制在8%-10%之间),同时禁止使用已经腐烂或受虫害侵袭的木材原料。
此外,在外观选料过程中,务必确保所选用的原材料没有死结、虫眼以及明显的裂纹存在。
2.制造完成的木制产品可考虑涂抹一层防潮底漆进行保护处理。
3.对于胶合板材料而言,其表面必须保持平整,且木质纤维不能出现脱胶、变色或者腐朽等现象。
4.在造型结构方面,各个龙骨的间距与位置都需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安全规定来执行。
5.框架部分应当采用椎头结构,但细木工板及类似材质除外。
6.产品表面应当光滑无毛刺,并且没有明显的钉痕存在。
在采用贴面工艺时,必须保证贴面平整服帖(包括防火成型板),牢固稳定,不会出现脱胶现象,同时边角部位也不能产生翘曲。
对于防火成型板来说,其表面不能有划痕或者颜色差异。
7.在安装贴面板时,应当先使用粘合剂将其粘贴牢固,然后再用钉子进行固定。
《民法典》,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