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论夫妻双方分开多久,均无权通过自动
解除婚姻关系来达到
离异的目的。
在我国,合法的
离婚途径仅限于两种方式,即
协议离婚与
诉讼离婚。
在此详细解说如下:
首先,若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子女
抚养问题以及
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便可各自携带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户口簿)、
结婚证书以及
离婚协议书前往一方
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区的
婚姻登记机构进行
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
其次,若夫妻双方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希望离婚的一方有权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若被告的
经常居住地与其住所地并不一致,则应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行使
管辖权。
经法院审理后,若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将会作出离婚判决。
然而,即使夫妻因感情不合而
分居长达两年之久,也只能被视为
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终是否能够离婚仍然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确认。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