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轻伤害被定义为损伤程度相对较轻,尚未达到给人身健康带来显著影响或者导致器质性功能障碍的程度。
通常情况下,轻伤害在康复之后,对于个体的正常生理机能以及外貌和体态等方面均未产生或仅存在微小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之下,轻伤害并不构成刑事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涉及到行政责任(例如受到治安处罚)以及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轻伤害也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的调解来解决,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那么公安机关将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调解失败,当事人可能会面临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