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使用
信用卡透支之后未能及时归还欠款,此举将被视为一种严重的
违约行为。
在此情况下,银行有权依法要求持卡人支付尚未偿付的本金,以及相应的
逾期利息、
滞纳金以及其他相关手续费和超限费。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银行通过法律途径提
起诉讼且最终取得
胜诉权的话,那么您作为被告方亦需要承担所有的
诉讼费用。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您持有
信用卡以
非法占有所花费支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
定金额,且在知晓应及时还款但仍然拖延不履行的情况下,可能会触犯
刑法中的
信用卡诈骗罪,从而面临
刑事责任的追究。
具体而言,当
逾期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时,经过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并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即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请务必牢记,逾期不还款将会给您个人的信用记录带来负面影响,这无疑会对您未来
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产生不利影响。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