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肇事专题 > 危险物品肇事罪既遂判刑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

危险物品肇事罪既遂判刑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

犯罪人故意实施危险物品肇事业已构成既遂时,应依照法律法规对其施以相应的刑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于那些违反各类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及腐蚀性物品的管制规则,并在制造、储存、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而如果情节特别恶劣,例如导致众多人员伤亡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情况,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修订:2024-05-0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