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民宅倾圮后可以申请重建,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共同对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如有证据显示不涉及工程质量问题,则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二者已履行完赔偿义务并发现还有其他责任人应当分摊责任,则可以继续向前追溯责任,直至找到最终的责任主体。
若楼房倒塌是由于所有人、管理者、使用者或者第三方的人为因素所导致,那么相应的责任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政府会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援助以支持重建工作。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