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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四要素,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构成因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犯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本罪的主体要求为一般主体;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被告人在整个案件中必须呈现出明确的恶意意图,即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再次,本罪所指向的对象即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性以及由公民身份管理所引发的社会秩序,即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最后,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客观体现为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且情节严重,这便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明文规定,任何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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