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这一
违法犯罪活动,通常涉及到诸如诈骗罪和敲诈
勒索罪等多项
罪名。
这种类型的违法
犯罪往往通过以下几种主要的表现形式进行实施:
首先,他们会以网络借贷为幌子,诱导借款者在贷款前预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出证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
保证金”、“认证金”、“资金流”、“预付款”以及“解冻金”等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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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