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人离世后能否向其亲人家属索取债务这一问题上,答案取决于具体情况。
首先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如果负债者属于无法或仅具有有限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体,那么他们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起代为偿还债务的义务;
2.如果负债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应自行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其家属并无义务代为偿还债务;
3.若负债者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那么其配偶亦有义务代为偿还;
4.当负债者不幸去世时,其家属作为合法继承人,在完成对死者遗产的继承之后,需承担遗产价值范围内的债务清偿责任。
对于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家属无需承担偿还义务。
然而,若家属选择放弃继承,便可免除清偿责任。
此外,若家属自愿为负债者偿还债务,法律对此并不加以禁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