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任何触犯寻衅滋事罪的行为都会对社会秩序产生破坏影响,应给予相应程度的法律制裁。
具体来说,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任意地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
其次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
再者是强夺或任意侵占公有财产或私人财产且情节严重;
最后是在公共场合挑起纷争,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如果行为人多次组织他人实施上述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那么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