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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官司输了如何办房屋征收

在面临拆迁程序不合法且已被法庭判决败诉的严峻局势之时,您不得不选择与拆迁当事人展开深入而真诚的协商过程,同时也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为了尽可能地减小利益损失,我们强烈建议您采取调解方式以达成共识。
如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拆迁行为实施前需提前通知被拆迁方,并且在双方未能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应首先启动行政裁决程序。
经过行政裁决之后,政府相关部门还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予以支持。
只有当所有审批手续全部完成,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强制拆迁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过程中作出行政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
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的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
最新修订: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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