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
当事人之间关于某事的约定没有
触犯法律,
法规中有关强制性的明文规定以及涉及到道德伦理等方面的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规范,那么这样的约定便可被认定为具有效力。
针对您提及的"婚内
借条"是否有效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其有效性:
1、假设只有一份书面的借条,但是并无具体的借款事宜实际产生,那么这笔借款行为在法律层面上便不能被证实真实存在,因此,债权一方提出的相关诉求也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
2、假如在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在夫妻双方之间的借贷交易涉及的款项均是来自该家庭共有的财产,并且这些款项被用于维护家庭生活的正常开销,那么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所谓的"夫妻间的
借贷关系"并不成立。
3、若这笔借款的用途是为了借出方向其个人事务提供资金支持,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夫妻两者之间确实会形成一个有效的
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