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民事诉讼案件的
管辖权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应向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此外,原籍法院并没有权限进行
管辖处理;
所谓管辖权,即指公民居住地址为固定居住地,当其在常住区域实际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时间时,这才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居住地点。
最后,对于公民发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其管辖权归属于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
倘若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存在差异,则应当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