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此类事件所带来的影响程度,确实不容小觑。
一方面,当个人因涉嫌
刑事犯罪而遭到
刑事拘留时,其所面对的潜在
刑事法律风险无疑是相当巨大的。
尤其需要留意的是,在当前我国现行的
刑事侦查体系和技术手段下,一旦被施以刑事拘留之
强制措施,很有可能在未来被追究
刑事责任,面临沉重的
刑法压力。
另一方面,
治安管理部门在执行
拘留措施之时,往往已经掌握了一定量的关键
证据材料。
有鉴于此,经过后续侦查行动,
被拘留之人转而遭受
逮捕且继续接受侦查的可能性是极大的。
因此,在遇到类似状况时,切勿抱有任何侥幸之心,应当尽早寻求专业刑事律师团队的协助与指导,以便为自身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援助,以免个人合法权益遭受不必要的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