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妻子已进入孕程,按照常规法律规定,丈夫通常无法启动
离婚程序。
然而,针对一些特定条件,为保障婚姻中男女权益的平衡性,法院亦可能准许丈夫
提出离婚请求。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有可能成为丈夫寻求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
首先,若孕妇妊娠系婚后由她人通奸所导致;
其次,在流产后,如果妇女的身心健康状态已经得到充分的恢复;
再者,当男方遭受
家庭暴力等恶劣处境难以承受时;
最后,如存在任意一方对于另一方构成
人身伤害和威胁性命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