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来说,仅需
抚养孩童至成人年龄(通常为18岁),日后父母即可不必再承担抚养责任及支付
抚养费用。
然而若子女于达到法定成人年龄后,仍处于求学阶段,自身尚无独立生活之经济基础,且此时父母具备继续抚养能力,那么他们仍然可以选择继续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