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婚前
按揭贷款购置房屋,之后在
离婚过程中的分配情况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若一方于婚前以其自有财产购得房屋且负担
抵押贷款,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办理登记手续,凡所有权人为个人的
房产证已作明确标记,则该房屋可视为
个人财产。
在此种情况下,女方/男方在离婚时不享有任何权利请求对该财产进行分割。
2.假设夫妻双方在
结婚之前即共同
出资购得房屋并承担抵押贷款,那么婚后由两人共同
偿还贷款部分的责任将依据房产证上的姓名来确定财产归谁所有。
除非男方/女方能够提交有力证明,否则无法对这部分权益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