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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利局强制许可不服怎么办

对专利局强制许可不服怎么办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2024-05-01 13:05:15 已帮助9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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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利局强制许可不服怎么办
倘若专利权人对此前由专利局作出的强制许可决定持有异议,便可在收到相关通知日起算起的三个月时效内,有权利向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申诉
此外,当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针对强制许可事项所作出的最终决定表示不服时,也应当依法及时地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并在此期限内按照通知书的日期开始计算其权利保护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
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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