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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宣布破产债务怎么办

在香港地区,若公司宣告破产后,其所负债务将依法按照优先清偿顺序进行清算
首要任务即为偿还企业欠发给员工的薪资、医疗补贴、残废补贴与抚恤费用以及赔偿金等相关款项。
紧接着,需支付未到位的员工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拖欠的税款。
待以上任务完成后,才会着手偿还公司或破产人应付的其他一般性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新修订: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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