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男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那么女方有权提出
损害赔偿的请求:
首先是
重婚行为,它指的是在已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基础上,再度与其他人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行为;
其次是与他人
同居,这里的“同居”是指在婚外与异性保持非正常夫妻生活关系的行为;
再次是实施
家庭暴力,这不仅侵犯了对方的人身权利和自由,也严重毁损了家庭和睦与稳定;
此外,故意虐待、遗弃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家庭成员也是不被允许的;
最后,无论原因如何,造成重大损失或伤害,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