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如此,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理解您每月的账单将在1月3日生成,而还款截止日期则为1月28日前夕,用于偿还的款项为1月3日前产生的各项消费;
如今在新的时间节点,即1月25日您决定进行还款,这样您实际上已经完成上月所需支付的所有账单;
3日始至2月3日止这段时间内发生的消费,均会被纳入到下个月的账单之中,即2月3日的那一期账单,因而您只需要在2月28日前完成还款即可。《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