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货品与约定不符的问题,通常并非出自恶意的
欺诈行为,而可能是欺瞒性质所致。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商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存在欺瞒现象时,理应对
消费者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给予补偿性
赔偿。
补偿金额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期间发生的价格为准,若补偿金额低于五百元人民币,则定为五百元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
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