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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是指什么

所谓的土地征收,具体指的便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所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法律行为,同时也需要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被征地的农民提供合理的补偿,并进行妥当的安置。
如今,征地通常等同于征收之意。
土地征收,顾名思义,便是国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强有力的手段,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这其中蕴含了以下几个特性:
首先,作为一项政府行为,土地征收无疑是政府专享的权利。
其次,它必须得到严格的法律认可,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进行。
第三,补偿性使然。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用,对于因征地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亦应给予充分的安置措施。
再者,强制性也是其鲜明特点。
最后,在土地被征用之后,其所有权便归属国家,不再属于原来的农民集体。
当然,整个征收过程必须向全社会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管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第三条
节约土地是我国的国策。一切建设工程,都必须遵循经济合理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凡有荒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凡有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良田,尤其不得占用菜地、园地、精美鱼塘等经济效益高的土地。
各地区特别是大城市近郊和人口密集地区,都应当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对各项建设用地严格加以控制。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同改造旧城区结合起来,以减少新占土地。
最新修订: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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