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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罪的拘留期限,具体时长需依据适用何种拘留措施来确定;
若采用的是刑事拘留措施,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7天;
若为行政拘留,则最长拘留期不超过20天。
此外,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之后,若判定必要需逮捕相关人员,应在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查批准时间,延长时间范围为一日至四日。
针对流串作案、多次犯罪、甚至团伙犯罪等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到30天。
其次,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捕申请后,应有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
人民检察院若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立刻释放相关人员,并于第一时间告知人民检察院相关执行情况。
关于需要继续进一步调查取证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同时,针对有两种及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况,应分别对此类行为作出判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合并执行相应的行政拘留处罚
综上所述,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其最长拘留期不能超过20天。
对于构成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处以至少五日以上和十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处罚款五百元以下;
情节较为严重者,应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处罚款额度上限可提高至一千元以内。《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新修订: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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