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司法鉴定专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轻伤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轻伤

如身处受害人身躯各部位遭受创伤时,其相对应的轻伤鉴定标准亦会有所区别。
此类差异主要涉及的是颅脑与脊髓损伤、面部与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颈部损伤、胸腔损伤、腹腔内损伤、盆腔及其周边组织器官损伤、脊椎四肢损伤、手指损伤、皮肤表面损伤等等各类伤情。
同时,这些伤势又可依据严重程度进一步区分,具体表现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两种类型。
例如,以手指损伤这一常见情况来看待,可以理解为个体在工作生活中的常见伤势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修订:2024-04-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