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售卖假冒品牌商品的惩治措施,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相关法令明确指出:
首先,在
行政责任方面,销售商应当确保所销售的产品没有任何
虚假信息或是存在混淆或
欺诈消费者的情况,比如将次品伪装成优质品,那样销售商将会面临相应的
法律制裁:
根据国家相关
法规,如有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都将被勒令停止生产、销售行为,同时没收所有
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于违法生产、销售产品价值资金额的50%以上至3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涉及到
违法所得,那么将被判
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面临执照被
吊销的局面;
另外,如果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
犯罪,那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
刑事指控和责罚。
其次,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时,销售商的行为涉嫌
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但不足20万元时,将被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处以销售金额的50%以上至2倍以下的
罚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