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立案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问题,毋庸置疑,
当事人无需预先支付任何成本。
然而,在案件正式进入审理阶段后,当事人将会面临缴纳
诉讼费用的义务。
以本案为例,倘若涉及到的总金额低于或等于60万,那么依据现行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用将按照以下分段计算标准进行收取和累计:
当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值低于1万元时,根据实际情况收取50元/案次;
若超过了该门槛值并介于1万元与10万元之间的话,则需按2.5%的比例标准进行收费;
而当金额超出10万元但未达20万元的,需要额外按照2%的比率进行交付;
若是超过20万元且不足50万元的部分,则需根据1.5%的标准来进行
认缴征收;
至于总金额超过去50万元但是落在100万元以内区间的情况,按照1%的比例标准缴付就可以了。《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