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
责任认定持有异议,可依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交
申诉或反映情况,倘若后者判定的确存在认知误区,则有权撤回原状,并命令有关部门重新作出结论。
2.于
民事诉讼阶段,当庭陈述当事人自身对此项事故鉴定结果的质疑,阐述理由并寻求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