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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苗木如何补偿

1.关于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详细标准以及具体金额,均由各市、县级政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明确。
2.在确定土地被征收之前三年内平均年产值(关于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时,应参照当地统计部门经过权威认证并审核通过的最基础单位年度统计报告,并且得到物价部门正式认可的单价为依据。
3.如果按照法定要求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无法将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在原有的生活水平之上,则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最新修订: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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