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事实明确、
法律关系简洁且无需进行过多调查取证工作的案件,其基本收费区间为每次800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
而对于较复杂的法律纠葛案件,我们将按照涉及的财产关系标定基础服务费用,每次收取1000至2000元人民币。
如果争议财产标的达到或超过了1万元的门槛,我们会依据特定的标衡量器来计算费率,具体如下:
在争议标的额介于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时,我们的收费比例为5%至6%;
在争议标的额介于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时,收费比例调整为4%至5%;
当争议标的额介于1000001元至500000元之间时,收费比例为3%至4%;
在争议标的额介于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时,收费比例为2%至3%;
如果争议标的额超过了10000001元,那么我们的收费比例则会相应地降低到1%至2%。
至于争议标的额如果超过了50000001元,我们的收费将会维持在0.5%至1%区间内不变。
(二)关于审理过程中的费用计算,无论是属于
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程序阶段的
诉讼案件,都需要首先区分是否涉及到财产关系。
在审查起诉阶段,若是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我们会收取1500元至1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
但是,如果审理过程中涉及到了财产关系,我们则会按照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的70%作为基准,最低收费则不得低于2000元人民币。
至于审判阶段的收费标准则更加具体化,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关系以及
当事人是被告人还是
自诉人和
被害人等不同身份,其收费区间也有所不同。
作为被告人
辩护人的角色,每次收费范围为25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
如果是担任自诉人或者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其收费区间则为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
然而,如果涉及到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我们的收费将严格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相关收费标准来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
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
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