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一般性
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如下:
在公安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
刑事拘留后,其
侦查期限最长为37日,若经
批准逮捕之后,侦查
羁押期通常维持在两个月之内;
在检察阶段,
公诉机关需耗时一个月的时间进行相关审查工作;
最后在法院阶段,审判过程通常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因此,从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至最终判决裁定,普遍来讲,一般刑事案件大约要经过七个月左右。
对于严重且复杂的刑事案件,公安阶段的
逮捕后
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达七个月;
检察阶段的审查期限最长则达到六个半月;
而法院审理阶段的时限也是最长的——长达二十个月。
因此,对于重大且复杂的刑事案件而言,从立案侦查开始至最终判决裁定所需耗费的时间可能多达两年甚至更多,如果案件受到有关权力部门关注或监督,那么这一时间将相应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拘传、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