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侵占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吗如何认定侵占罪既遂

侵占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吗如何认定侵占罪既遂

侵占罪,作为一种犯罪形式,其既遂之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须在其所保管或者控制的他人财产(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以及他人的遗失物埋藏物上实施侵占行为;
其次,行为人必须具有将这些原本非属于自己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不良意图;
再次,行为人的不当占有行为必须切实地发生并完成;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对他人的财产所有权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4-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