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离婚协议书找谁拿

离婚协议书找谁拿

关于离婚手续方面,您可以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俗称离婚处)索取相关的正式文件——离婚协议书。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行撰写或委托专业律师代为起草会更为妥当,我们自然也支持这种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重视的是,夫妻双方达成自愿离婚共识后,务必联名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且双方亲自抵达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这份离婚协议不仅应包含双方意愿共同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核心内容,还必须详细明确子女抚育、财产所有权及债务分割等各项事宜的协商统一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新修订:2024-04-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