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改姓名之后,机动车驾驶员需要在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前往驾驶证核发地的车辆管理所进行相应的备案登记。
如若涉及到机动车驾驶员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或者是持有大型客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其所属的职业单位也出现了变动情况,那么同样应在变更完成之三十个自然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的车辆管理所提交相关的备案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