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行为并不包含夫妻间的互搏争执。
在国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严谨定位,家暴特指
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拳击、捆绑、殴打、割伤、
限制人身自由及持续性的辱骂、威胁等手法导致肉体或精神上遭受损害的行为。
所以,夫妻之间的争斗并未列入
家庭暴力范畴。
该
法规第二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乃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使用拳击、捆绑、殴打、割伤、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持续性的辱骂、威胁等手法进行肉体或精神层面的伤害行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