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交通法律
法规规定,无论是单条黄色虚线,抑或是双重黄色虚线,只要确保行车安全的前提之下,均可进行超越或者掉头操作。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双重黄色虚线的其中一侧为实体线,另一侧为虚线时,虚线条一侧的车辆便被赋予了跨越双黄线转弯的权利;
反之,若双重黄色虚线两侧皆为虚线的话,两侧车辆即可同时跨越双黄线实施转弯操作,此举合法且符合交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