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我们整理如下:
第一步是接受并处理各类人或组织的
报警信息。
这种过程由所属部门的交警大队负责,依照其辖区范围进行调查。
其次,是针对事故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工作。
这包括及时派遣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抢救伤员和财物,以及详细勘察事故现场,为判断事件原因收集有力的
证据。
随后,要根据勘察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准确的判定,这需要根据事故
当事人的
违章行为及其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联程度、影响程度来综合考虑。
接下来,交警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及到此次事故的
责任人采取相应的
行政处罚措施,如
警告、罚款、吊扣驾照甚至
拘役等候。
此外,交警部门还会负责组织对于因事故导致的人员伤害及
经济损失事项的
赔偿调解工作,参照相关规定及
赔偿标准,按事故责任分配相应的赔偿比例。
若调解过程中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交警部门宣布调解结束,并将有关材料移送至法院,以方便当事各方依法提出
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