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
财产分配问题,当各方存在意见不统一现象时,建议通过有效的协商进行解决;
若协商不成,
当事人可寻求法律途径向法院进行
起诉。
在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先行进行协商处理;
如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当地人
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合适的司法操作标准,根据财产状况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对子女
抚养问题的考虑,以及当
受害人应当予以特别关注维护的利益时,综合做出更为公正且合理的裁决。
在此过程中,对于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方面所享有的权益,均应该得到必要的法律保护与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责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妨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