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读者朋友们,关于刑法中的减刑规定,我们为您详述如下:
对于被判处罚金刑不满五年的罪犯,他们必须在服刑满一年后才能够申请被减刑;
而那些被判处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者,则需要至少服刑一年六个月以后才能考虑减刑事宜;
当然,如果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罪犯,那么他们应该在服刑满两年后才能获得减刑机会。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期徒刑的减刑开始日期是从法院裁决执行行之有效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