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以夫妻双方所拥有的
共同财产公平地进行平分,其中一半财产属于夫妇各自的专属份额;
而另一半则转化为丈夫的遗产范畴。
若存在
遗嘱,则应严格按照遗嘱所规定的分配方案来进行
继承,若无遗嘱,则依照法律规定,将这部分遗产交由包括夫妻二人在内的所有后续
继承人(即夫妇与子女以及父母)按照法定的
继承顺序和平等原则予以分割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