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已被视为一种新型金融犯罪活动,有关参与者的本金及利息均不在法律保护范畴之内。
在此情况下,所谓“本金”实为犯罪过程中所使用之物件,而利息则作为非法得利之部分,需依法予以全额没收。
依据我国相关刑事法规规定,如以欺诈手段侵害公共或私人财产权益,涉嫌构成诈骗罪,根据涉案金额大小将面临量刑上的差异。
具体可划分为以下三类情形:
第一,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数量级标准且情节轻微的,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之刑罚,同时并处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涉及更加严重的情节,则依法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
最后,如果涉案金额极其庞大或造成更为严重的情节影响,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施予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