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犬只突然冲出引发交通事故时,若该车辆保持在正常行驶且无任何
违规行为,则此情况下应由犬只的所有者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若车辆存在违规行驶状况(例如
超速行驶、
逆向行驶或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等等),并且
被撞击的那条狗并未经牵引,那么在此前提下,双方均需各自为其行为负责,共担部分责任。
一旦出现车辆撞上宠物的
意外事件,车主首要任务便是拨打当地警局
报案电话寻求帮助,等待警方抵达现场并展开相关调查与裁决。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们明确知道交通事故仅限于“行人与
机动车辆”或“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之间发生的事故,并不包括涉及动物参与的情形。
就filings法律而言,目前尚未将机动车辆与动物相撞纳入交通事故范畴之内。
此外,由于狗无法主动遵循
交通规则,也不具备此类能力,因此对其无法提出这样的期望或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
机动车撞到狗不能被视为交通事故,而应归类于
民事纠纷。
即使经过警方调解,我们仍可以看到,一般倾向以调节为主,大约按照责任程度比例分清双方
赔偿责任,但具体赔款数额如何仍需要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
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
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