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判定婚姻宣告无效,则必须向有权
管辖的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加以确认。
在向法院提出
婚姻无效请求的主体中,既涵盖了婚姻中的双方
当事人,也囊括了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利益关系方。
具体来说,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遭受影响的
利害关系人群体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类是因
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下,申请人范围涵盖了婚姻当事人的
直系血亲以及与该当事人生活居住较近的基层组织;
第二类是依据未达法定适婚年龄引发的争议,申请人应为未满法定婚龄者的直系血亲;
第三类则是涉及到法律明确规定
禁止结婚的亲属间通婚的情况,申请人同样必须是婚姻当事人的直系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